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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我市人才队伍现状,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为解决我市部分拟晋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一致的问题,现就2008年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对象

  凡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的拟晋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因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以工代技人员申报职称存在上述情况的,也可自愿参加本专业培训。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5月19日至5月29日

  报名地点:档案(图书情报)、园林绿化、广电工程、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土地工程、汽车工程、林业、工民建(暖通)、新闻、环境工程专业在牡丹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牡丹江职工大学,西一条路71号)报名。联系人:李秀玉 电话:6221543 13009881041。

  药学专业在牡丹江食品药品监督局 联系人:曲军 电话:6980013。

  其他专业报名地点在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牡丹江站(东四条路长安街111号),联系人:孙红艳 电话:6930732 13946338068。

  报名时携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学费、预交书费、毕业证书或学籍档案(党校系列的本科证书,需要同时提供相应专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证书)、身份证及《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公章。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1、专业培训的内容: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的需要,以及已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系列范围来确定。培训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办班时间:2008年6月9日至2008年9月9日

  3、课程设置、学时及学费

  拟晋中级职称:8门课/800学时,学费1,000元;

  拟晋初级职称:6门课/600学时,学费800元。

  以上各层次课程设置,包括2门公共课程。

  四、考试考核问题

  专业培训课程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专业课采取考试的方式,平时出勤、作业采取考查的方式。总分为150分,其中考查为50分,专业考试成绩为100分。结业时达到90分为及格,120分为良好,130分为优秀。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若补考再不及格,不发《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事局主办
牡丹江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承办

  联系电话:0453-6935084   电子邮箱:mdjrsjzc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