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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事局
文件
牡丹江市建设局
牡人发 [2005]158号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 ( 市 ) 区人事局、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做好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黑人发 [2004]138 号)和《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建建 [2005]25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务于 2005 年 6 月 6 日至 6 月 15 日期间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牡丹江市建设施工企业管理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米冰瀚、于泷;联系电话: 6423503 。
牡丹江市人事局 牡丹江市建设局
二 〇〇 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黑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