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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

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牡人发[2008]272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8]200号)精神,定于今年10月11日、12日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资格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非2008年度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本次考试,如有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名方法、时间和要求

  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考生个人网上预报名。考生自8月12日9时起至8月24日17时止,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交费。8月19日至8月25日(节假日休息)为网上预报名的确认、交费时间。考生须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的《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市考试中心 (西小太平路,七星街北103号五楼) 进行报名确认、交费(本次考试报名费均为15元/每人,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联系电话:6271996。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10月11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10月12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考试成绩仍采取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考试科目。通过4个考试科目者,由考试机构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间截止,数据库封闭以后,任何人不能补报。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三)应考人员考试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四)应考人员考试前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违纪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点击下载)

  2、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2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考生网上预报名

8月12日-8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

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8月19日-8月25日(节假日休息)

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8月27日-8月30日

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8月31日-9月7日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
安排考生座位

9月14日前

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9月25日-10月10日

考区接卷信息上报

9月20日前

试卷交接(签到表下发)

10月3日-10月10日

考试实施

10月11日-10月12日

卫生部人才中心回收答题卡

10月14日起

考区读卡监督

10月20日-10月25日

考区、考点进行违纪处理并上报

10月13日-10月30日

考区试卷销毁情况上报

11月17日前

网上成绩发布

考后两个月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事局主办 牡丹江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承办

  联系电话:0453-6171030  电子邮箱:mdjrsjzck@126.com 黑ICP备070036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