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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牡丹江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人发[2008]82号和黑人发[2008]13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平能力测试

  (一)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 7月17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牡丹江市卫生局人事科。

  2、领取准考证时间: 8月14、15日到牡丹江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

  3、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8月23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方式、内容

  水平能力测试采取开卷笔答的方式,测试时间为2小时。测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实践能力。

  (三)测试成绩使用

  测试达到本学科合格标准,由省人事厅、省卫生厅颁发合格成绩单,成绩当年有效。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2、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有效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6、测试报名汇总表一份,同时报电子版(单位提交)。

  以上材料每人一袋,注明单位、姓名。

  (五)测试收费

  每人收费50元(报名费15元,考务费20元,合格人员办证费15元,未通过人员办证费返回)。

  (六)资格审查程序

  参加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要认真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卫生局人事科。

  二、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

  1、学历要求:按《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7]72号)执行。

  2、外语、计算机要求:鉴于今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方式的变化,进一步明确:凡参加全国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人员,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模块国家级资格的,晋升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模块省级合格成绩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取得两个模块考试成绩的,均可评聘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原省里组织计算机考试已取得成绩的,其成绩使用期限不变。

  3、执业资格要求:申报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申报护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4、支农工作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支农服务工作的通知》(黑卫人[2006]172号)精神,市(地)级以上政府举办的三级医院、二级甲等医院中拟晋升副主任医师人员和省、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晋升副主任医师人员,要求完成支农工作时间累计一年。

  5、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在2007年7月--2008年7月间,应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5分,其中一类学分5-10分,二类学分15-20分,并经主管部门年度审验、省卫生厅周期审验合格后方可申报。申报时,需提供《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

  6、论文要求:按《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7]72号)执行。同时,凡在专辑、增刊、续刊、论文集(选)、内部刊物上刊登的论文、译文;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的论文;与本专业不对口;有论文证书而无原发稿件的论文等,均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7、评审表要求:对于《评审表》中所列款项要详细填写,且必须使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B5《评审表》,不得复印和改版,否则不予接收。“主要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栏内,要准确标明作者名次;“任现职后年度考核情况”要有申报人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要对申报者填写内容提出审查意见、推荐理由及推荐职务名称,并如实填写基层推荐票数。

  8、各单位申报材料时需统一填报《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一式二份。为避免档案袋破损、丢失材料,请使用统一印制的“牡丹江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袋”(与牡丹江市卫生局人事科联系),同时要准确核对材料目录表与材料袋中的材料。

  9、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的制度,对水平能力测试和申报评审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杜绝将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材料或虚假材料上报到评委会。高级评审结束后,省人事厅将对高级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全省公示。

  附件:

  1、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2、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表

  3、评审材料目录表

  4、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5、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6、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7、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事局主办
牡丹江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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