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按照会考[2008]36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调整日期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举行。各科目具体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9月7日 |
0 |
0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要将调整后的考试时间逐一通知到考生本人,确保每名考生都能正常参加考试。
三、请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于8月25日到市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旧准考证作废无效。
四、国家和省有关的新要求,我们将及时在“牡丹江职称在线”公布。
请广大考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安排时间。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
2008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