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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按照会考[2008]36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调整日期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举行。各科目具体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9月6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9月7日

0

0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二、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要将调整后的考试时间逐一通知到考生本人,确保每名考生都能正常参加考试。

  三、请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于8月25日到市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旧准考证作废无效。

  四、国家和省有关的新要求,我们将及时在“牡丹江职称在线”公布。

  请广大考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安排时间。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

                             2008年7月5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事局主办
牡丹江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承办

  联系电话:0453-6935084   电子邮箱:mdjrsjzc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