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直单位和外地调入牡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
凡由中省直或外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资格按职称管理权限,应由各级人事(职称)部门审查认定。省人事厅负责高级资格的认定,市人事局负责中级资格的认定,初级资格由各县(市)、区人事局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认定,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由相应认定部门核发资格证书。
办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发证应提交的材料:
(1)《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认定表》一式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一份。
(3)原部门的审批文件;
(4)毕业证书原件;
(5)原职称证书;
(6)近期1寸照片2张;
(7)本人人事档案。